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7-02
发文字号:
浙财税政〔2025〕5号
发文机关: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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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关于新增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为离境退税口岸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境外旅客旅游购物消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经前期联合组织验收,同意自2025年7月10日起,新增温州龙湾国际机场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口岸。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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