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3月28日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发票业务功能进一步细分为:【数电发票】蓝字红字发票开具等;【数电发票】额度调整、纸质发票作废及退回等;【数电发票】发票查询查验、海关缴款书采集等;【数电发票】发票用途确认等;【数电发票】成品油业务、机动车业务等五类,供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自由配置,办税人员在没有配置相关功能集确认授权时,不能操作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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