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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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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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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等有效凭证的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时分别应如何处理?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等有效凭证的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时分别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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