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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4-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汕尾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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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获得市级2024年度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粤财税〔2020〕3号)的有关规定,汕尾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获得汕尾市市级202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获得市级202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汕尾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汕尾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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