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4-11
发文字号:
鹤财法〔2025〕1号
发文机关:
鹤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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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鹤山市2025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镇(街)财政所(办)、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和《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等相关规定,经鹤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鹤山市202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家)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2025年通过(1家)


鹤山市人力资源协会


鹤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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