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