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3-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96.个人于多处取得工资,在预缴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如何修改申报?

个人于多处取得工资,在预缴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如何修改申报?


答: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可选择在某一个扣缴义务人处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


其他的扣缴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将人员信息采集的【是否扣除减除费用】修改为“否”,后续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时的减除费用为0。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