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7-31
发文字号:
沪财发〔2026〕6号
发文机关: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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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征收事项的公告》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

经评估,《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征收事项的公告》(沪财发〔2021〕5号)需继续实施,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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