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全省工伤认定工作程序,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山东省工伤认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一、起草背景
工伤认定是职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其中涉及的政策标准、程序及结论,直接影响职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权益。2024年,我省正式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要求统一全省工伤认定政策,规范工伤认定流程、明确具体裁量标准,以提升工伤认定工作统一性、公平性。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工伤认定案卷评查,系统了解工伤认定情况及政策需求的关键点,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及我省相关市的经验做法,为出台《规程》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工伤认定办法》
4.《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5号)
三、出台目的
《规程》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工伤认定程序,统一政策标准,细化操作规范,提升工伤认定依法行政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
《规程》共8章38条,涵盖从工伤认定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作出结论、结论变更撤销、送达等全流程各环节,并明确相关原则和文件时效等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上位法规政策。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在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方面均严格执行上位法要求。
二是更好服务行政相对人。在权益告知、保障、服务便捷方面,进一步完善创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主要是明确报送事故登记时间可以作为申请时间,增加对用人单位、申请人申请时限及权益影响的提示,帮助用人单位、申请人减少因超时限带来的权益受损;明确省内管辖移送问题,进一步规范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情况,降低申请人办事、维权成本。
三是统一政策把握尺度。明确全省政策执行标准和要求,增强政策透明度。主要是明确不予受理范围、调查核实重点、急性中毒适用条款、终止工伤认定、补正及变更结论文书内容和撤销工伤认定情形等内容,统一全省办理标准。
四是细化具体操作规范。细化明确相关流程、操作规范,增强全省政策的统一性、可操作性。主要是延长申请时限、撤回申请的操作、限期举证、委托调查核实、中止及恢复等程序,进一步规范送达及常用文书格式,在《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5份文书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工伤事故登记表、限期举证告知书等文书。
五是注重创新发展引领。加强适度引导,引领工伤认定工作向更高效、更便民、更准确的方向发展。主要涉及提倡工伤事故及时登记、提供文书二维码以及适当公开工伤认定信息,引导用人单位及时申报工伤,切实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