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调整后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多少?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二、符合条件的各类贷款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多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或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最高80万元基础上按原规定比例上浮。
各类贷款优惠政策不能叠加使用;享受各类贷款上浮政策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家庭成员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新城管委会(千岛街道和临城街道)、普朱管委会、金塘管委会、六横管委会购房所在地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
四、本次政策调整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何执行?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 10月18日起开始执行。在此前已办妥抵押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五、此次调整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是否还需要保留6个月的月缴存额?
不再需要保留6个月的保底余额。本政策出台前留存保底余额职工的原保底部分金额可每月冲抵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