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1-2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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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对我市税务系统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必要根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市税务系统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以公告形式公布此次清理中失效废止和修改的文件。


三、主要内容


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系统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有效部分)》《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系统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有效部分)》《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系统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解读人:陈越;


联系电话:0578-229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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