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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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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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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新电子税局没做存款账户信息报告,是否可以直接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答:纳税人可通过新电子税局在申请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时同步报送《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在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验证通过界面点击【确认存款账户】,即可跳转至存款账户报告功能界面新增协议开户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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