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16
发文字号:
合政秘〔2022〕19号
发文机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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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合肥市扩大有效投资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合肥市扩大有效投资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2022年合肥市扩大有效投资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聚焦聚力“一改两为五做到”,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决定在全市开展扩大有效投资攻坚行动。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9%以上,在实际工作中奋力完成得更快一些。加快实施2022年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力争完成投资4000亿元以上。全面提速项目建设,力争上半年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55%以上,其中,续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60%以上、新建项目开工率65%以上。上半年,各县(市)区、开发区年度投资任务力争完成55%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十大投资专项行动


(一)实施农业暨乡村建设投资专项行动。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加快打造“种业之都”,全年完成投资15亿元。土地整治新增耕地2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21.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农田2.3万亩以上。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6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个、数字农业工厂10个。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完成30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和500个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改造农村厕所5000户以上,新建改建农村道路185公里。完成5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7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先进制造业投资专项行动。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全年完成工业投资超过1100亿元,其中完成技改投资600亿元。加快建设长鑫二期、中航锂电等260个续建亿元以上项目,建成新桥汽车产业园、晶合二期、比亚迪等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年度完成投资超550亿元;新开工建设维信诺模组、国轩高科标准电芯等150个亿元以上项目,力争完成投资超300亿元。滚动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300项,打造省、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0个,新增绿色工厂8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三)实施住房保障投资专项行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科学合理安排商品房供给增量和节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680个在库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商品房竣工面积1500万平米,重点做好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的4个房产项目攻坚调度。持续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确保全年经营性用地供应不低于一万亩,争取上半年完成年度供地计划的60%。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50亿元,新建棚改安置房1.4万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3万套(间),改造提升老旧小区173个。(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市自规局)


(四)实施服务业投资专项行动。落实“锻长补短”行动,全年完成投资220亿元以上。加大科研和技术服务业投资,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实施聚变堆主机关键设施等6个大科学装置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滨湖科学城管委会)。加快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宜家、银泰二期等项目建设,打造2个以上特色街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打造综合性国家物流枢纽,推进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新建5G基站4000个,实现重点场所深度覆盖(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加快实施 “一圈两廊百点”工程,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50个网红打卡点。(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五)实施综合交通投资专项行动。全面实施“1155”大交通建设,全年完成投资480亿元以上。其中,铁路和机场完成投资50亿元,开工建设沿江高铁等,加快建设合新高铁、新桥机场改扩建等,建成新西站西侧站房主体结构、白龙机场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公路和水运完成投资110亿元,加密扩容高速公路网,实施一批国省干线建设工程,开工建设铜商高速合肥段等,加快建设北外环高速、新合蚌路等,建成明巢、德上、无岳高速等(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市轨道交通完成投资170亿元,加快建设轨道交通三期及S1线等,建成5号线北段、1号线三期(牵头单位:市轨道办);市政路桥完成投资150亿元,续建、新建快速路力争突破106公里,建成45公里,开工建设桥头集路、合六路快速化改造等,加快建设宿松路、金寨路快速化改造等,建成文忠路、郎溪路、合作化南路等。(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重点局等)


(六)实施城市更新和保障能力提升投资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一镇三片+N点”城市更新计划,全年完成投资200亿元。启动老城片区“减法”行动,加快骆岗机场片区、老合钢片区、卫岗王卫片区整治更新,完成淮河路步行街中片区、拱辰街二期等综合改造提升。全年续建城市更新项目191个,开工205个。打通断头路30条、新增停车泊位9万个、充电桩8000个。率先实现市县(市)城市生命线全域覆盖。新增供水能力2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18万吨/日、城市排水防涝能力20立方米/秒。(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七)实施生态环境投资专项行动。加快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重点领域治理,全年完成投资90亿元。其中,环巢湖生态修复完成投资45亿元,实施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巢湖生态清淤试点工程等建设,建成十八联圩湿地三期(牵头单位:省巢管局);生态环境类完成投资10亿元,加快马合钢等污染地块治理,推进钟山铁矿等矿山修复利用,实施天地空一体化大气污染管控平台、长三角多源有机固废示范项目等,建成地表水质自动监测、蜀山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等(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规局、市城管局等);林园类完成投资35亿元,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开工建设王咀湖未来公园等,加快建设锦绣湖公园、庐州公园二期等。(牵头单位:市林园局)


(八)实施水利投资专项行动。落实“双十双千亿”工程建设,全年完成投资90亿元。其中,水利(不含引江济淮)完成投资40亿元,开工建设十八联圩生态湿地蓄洪区等,加快建设杭埠河防洪治理、滁河防洪治理、龙河口引水工程、巢湖市长江供水工程等,建成派河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工程等。(牵头单位:市水务局等);引江济淮工程合肥段完成投资50亿元,开工建设引江济淮二期,保障引江济淮年内试通水、通航。(牵头单位:市引江办)


(九)实施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强化能源保障供给,大力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加快建设电、气、热等能源类项目,全年完成投资40亿元。布局建设皖能长丰电厂、晶科肥东光伏发电等一批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项目,进一步完善供电设施,实施220kV珠江路变、220kV义兴变、全市农网改造等电网项目。新增供热能力273吨/小时,加快实施新能热电联产项目一期等供热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市油气保障力度,实施环巢湖天然气高压管线(庐巢段)等油气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城乡建设局)


(十)实施公共服务投资专项行动。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全年完成投资245亿元。其中,教育领域完成投资125亿元,开工建设安大江淮学院新校区、八中运河新城校区等,加快建设合肥幼专梅冲湖校区等,建成幼儿园35所、中小学22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医疗卫生领域完成投资80亿元,开工建设市儿童医院新区、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等,加快建设复旦儿科医院安徽医院、中科大附一院北区等,建成肥东公共卫生中心等(牵头单位:市卫健委);文旅和体育领域完成投资25亿元,开工建设市冰雪运动中心等,加快建设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成市中心图书馆、肥东县全民健身中心等,全年新增全民健身场所4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养老托育领域完成投资15亿元,新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0个,建成2-3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顶格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重点项目要素保障会、调度推进会,解决市级以上层面需协调事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项目工作“一把手”工程,亲自谋划、亲自推动,顶格联系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在2022年市扩大有效投资重点调度项目表(第一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分行业项目库,抓实投资和项目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投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生成、储备转化工作,年度新储备项目总投资应达到本地(本行业)本年度计划投资的2倍以上。聚焦16条重点产业链,加大“双招双引”力度,确保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投资增长10%。建立项目服务专员制度,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专员”,确保“精准对接”服务,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纳入市重点项目计划、大建设计划的年内计划开工项目,力争10月份前全部开工。纳入国家及省、市“十四五”规划的重大交通、水利、能源、社会事业、大科学装置类项目,今年全部开展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投促局,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机制明确的各行业主管单位)


(三)全面提升项目服务。成立全市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服务工作专班,市直有关要素保障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参加专班,畅通部门、县(市)区、企业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项目用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水电接入、渣土外运等服务保障工作。优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高效限时办理重点项目审批工作。鼓励项目单位通过分段平行施工、增加人员和设备投入等方式,在保证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前提下,全力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牵头单位: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机制明确的各行业主管单位)


(四)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按照2022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0%先行预安排。用好全市重点项目要素保障会工作机制,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控制工程申报先行用地,提前介入服务项目用地组卷审批、先行用地申请报批工作。允许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容缺审查,提升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农转用地报批效率。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机制。(牵头单位:市自规局)


(五)优化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对单耗优于全省单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非“两高”项目,不受用能空间限制,统筹保障用能需求。深化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节能技改,深度挖掘能源消费潜力,在合肥都市圈范围内探索开展用能权调剂和交易,优先保障单耗优于全市水平的项目用能需求。积极争取一批符合“六大领域”“四个条件”的重大项目国家能耗单列、煤耗单列。全面下放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节能审查审批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六)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重点支持提前开工建设、发行后能够立即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的项目。确保上半年完成提前下达的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力争全年获批政府债券500亿元。用好专项债券25%可用于项目资本金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储备项目达到本地区专项债券额度150%以上。按月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专项债券项目使用、储备情况等,结果与市级各项资源分配挂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七)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引导作用。整合统筹资源,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里相关政策资金争取力度。及时拨付已确定的财政性建设资金,严格落实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用好市级产业专项支持政策,能早尽早兑现。加大国资国企投资力度,确保市属企业2022年投资增长10%以上,全年完成投资650亿元以上。对承担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平台公司,市、县财政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财力状况,注入一定资本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八)强化金融精准支持。用好用足国家金融政策,全力争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支持,鼓励在肥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更多金融资源,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力争中长期贷款增长15%。建立项目对接机制,依托政府与金融机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协调项目融资问题。打造“基金丛林”,建立200亿元政府母基金,充分发挥市级政府性基金引导作用,加强与各类优质资本合作,支持企业获取股权融资。积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力争年度募集资金20亿元以上。加强企业债券融资项目储备,力争全年发行企业债券15亿元。确保“信易贷”授信额度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九)建立投资“赛马”激励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细化投资计划、落实项目支撑,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研究完善考评办法和政策激励措施,实施按季考核,并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按月通报各县(市)区投资运行、项目谋划转化实施、招商引资等情况。建立约谈机制,由市委市政府按季约谈投资增速位于后3位的县(市)区。对投资增速高于15%的地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等。(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目标督查办)、市发改委)


国家和安徽省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合肥市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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