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2-27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3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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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3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南宁关区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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