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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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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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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47.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时如果预填的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应当如何修改?

答: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时如果预填数据和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可参考以下操作:


(一)小规模纳税人


确认式申报模式,可点击“销售收入”模块下的“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补录区域,按实际业务数据进行补录;填表式申报模式,可点击表单对应栏次进行修改。


(二)一般纳税人


确认式和补录式申报模式,可点击“销售收入”、“进项税额”等页面补录区域,按实际业务数据进行补录,也可点击“我要填表”切换进入到填表式申报模式,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修改;填表式申报模式,可点击表单对应栏次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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