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发票使用便利度。
当前,铁路客运领域现行使用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旅客如有需要,须旅客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车站人工窗口、自助售(取)票机开具。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的规定,可凭现行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随着税务部门在全国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很多旅客和单位希望税务部门和铁路部门推进铁路客运领域发票电子化。铁路客运领域推广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将进一步便利广大旅客购票出行,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