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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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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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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新电子税局热点问题解答(九))

1.问: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提交的出口退税相关申请可以通过哪个模块查询?


答: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已申请的出口退税业务事项状态,并下载相应表单。


2.问:新电子税局免退税申报里面的出口退税商品代码从哪里可以查询?


答:您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文库】,搜索相应的出口退税商品名称,即可获取出口退税商品代码。


3.问:纳税人通过新电子税局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若选择离线申报,如何下载发票信息?


答:选择离线申报时,如需下载发票信息可通过【离线申报】—【审核结果反馈】—【增值税发票专用】模块下载。


4.问:出口业务发生了变化,想要把之前做的备案进行备案变更或者备案撤回,请问要怎么操作?


答: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备案】功能菜单,进入系统后,根据历史办税记录,系统自动匹配备案申请模式,分别为出口退(免)税备案(未进行过备案业务)、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已进行过备案业务)、出口退(免)税撤回,纳税人在打开界面进行办理。


5.问:在新电子税局中做出口退税申报时,凭证号码和出口发票号应如何填写?


答:凭证号应为报关单的凭证号,出口发票号就是纳税人开具的蓝字发票号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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