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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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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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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员工姓名发生变更,身份证件其他信息没有变化,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税时,系统提示存在证件号码相同姓名不同的人员,该如何处理?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若只是姓名变更,身份证件号码没有变更的情况,姓名信息可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我的】-【个人信息】-【基本信息】模块自行变更。支持姓名修改的证件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信息更新成功后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更多操作】-【信息更新】功能进行更新,无需对之前申报的数据进行更正申报,系统会将新旧信息自动进行并档归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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