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1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我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准备填报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请问是否需要获得“税优识别码”?

答:需要。“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