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2-07-03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12〕318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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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查第十九批新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依法纳税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2007年第53号)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初审,确定了2012年(第19批)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下发你局,请你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税情况核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6号)的有关规定,对名单所列企业的依法纳税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请于7月1 5日前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附件:2012年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2012年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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