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9-0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四、纳税环节


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