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8-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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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4〕8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4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如何安排?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费用水平、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通知》明确,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0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此外,《通知》同步明确了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配套比例。


二、2024年在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二是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合理确保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继续对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实施倾斜支付政策。同时,明确报销比例要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三是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巩固稳定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待遇水平。《通知》特别强调要深入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全面实现决策权限清晰合规、制度体系统一规范、保障标准合理均衡。


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基金管理、做好政策解读,不断强化群众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医疗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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