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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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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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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需同时符合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二条的规定: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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