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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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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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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进行2023年度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菜单,或通过页面右上角“关键词”栏输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选择后即可跳转到相应界面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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