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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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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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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选择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变更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变更时间选择时需注意,如您房产、土地相关信息在6月发生变更,则您需将变更时间选择到6月,税源变更信息将从7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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