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11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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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关于试行实名预约办税规则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预约办税服务功能,提高办税效率,缩短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时间,我局将试行实名预约办税规则,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行时间


2024年5月13日起。


二、预约渠道


“海南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进入微信小程序—点击“到厅预约”


三、预约业务类型


办税服务厅业务类型分别设置为个人业务和企业业务。个人业务类型为:个人代开发票、其他个人业务;企业业务类型为:发票管理、注销业务、综合服务、机构业务。


四、预约办税规则


(一)实行实名预约办税。“个人业务”号仅办理预约人的相关业务(以预约人的身份证号为准),如预约人需要办理其他自然人业务,需要相关人员出具签字的委托书方可办理;“企业业务”号(机构业务除外)预约时须选择一户已绑定企业,且只能办理该户的相关业务(以预约成功的纳税人识别号为准),现场办理人须为该企业已实名登记的人员。


(二)机构业务办理规则。已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预约“机构业务”号一次性办理不超过三家代理企业的相关业务,现场办理人须为该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从业人员,且为该机构已实名登记的人员。办理业务前,机构需采集与相关企业的涉税专业服务协议后方可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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