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5-04-20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15〕12号
发文机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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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鼓励和引导工商等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有效提高农业现代化综合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到2020年,


力争全市新增农业投资超过500亿元,培育一批农业领军企业和农产品知名品牌。


二、重点领域


(一)现代种业。鼓励投资发展粮油、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油茶、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等种子种苗产业。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现代种业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的种业企业,构建商业化的育种体系。鼓励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等方式,建立本地种子生产基地。通过整合种业资源,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集团。


(二)农业特色产业。积极支持承包土地经营权向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大力发展优质粮油、果蔬、茶叶、畜禽、水产、花卉等适合规模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投资主体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主平台,投资发展规模养殖、设施栽培等资本、技术密集型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专业化、标准化、生态化农业生产基地。引导社会投资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开展产业化经营,实现合理分工、利益共享。


(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鼓励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创建农产品加工园区,延长农业生产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和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鼓励企业通过注资、收购、参股和租赁等多种形式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


(四)农产品流通业。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和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冷链运输和电子商务系统。支持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技术,提升发展农产品流通业。


(五)乡村旅游业。鼓励投资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充分利用农业的生产、生态、景观、文化等功能和环巢湖资源,建设一批高品质的乡村旅游休闲地、乡村旅游体验地和特色旅游名镇名村。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林业社会化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端生态休闲养生项目,发展生态旅游、康疗旅游、营地旅游、研学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等新型业态。


(六)农业服务业。鼓励投资创办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资供应、种子种苗、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饲料及沼液配送、技术推广、产品营销等农业服务业,培育农机作业、机具维修、农产品推介、包装和品牌设计、仓储物流、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专业市场运营管护等专业服务企业,推行订单式、托管式、保姆式、全程式服务。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创建科研机构、技术协会、中介组织,开展多元化、多形式为农服务。


(七)智慧农业。鼓励投资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动计算机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农业遥感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及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运用,提高农业生产管理的精准化、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八)农田水利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蓄水工程、机电排灌站、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田排水工程等农田水利设施。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建设、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方式依法获得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和运行管理权。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投资规划。各地要根据当地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和布局,着眼于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突出生态循环、农业科技和全产业链建设,以县(市、区)为区域范围,编制现代农业投资发展规划,有序引导投资主体投资发展现代农业。


(二)创造投资条件。把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以下简称作为“两区”)作为农业投资的主平台,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等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各类主体在“两区”投资现代农业,发展高投入、高科技和高效益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针对区域特色产业,引导建立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鼓励各类主体集中投资,推进农业产业集群集约发展。


(三)推出重点项目。围绕推进“两区”和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编制现代农业投资指南,建立市、县(市)、乡(镇)三级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库,及时推出适应招商要求、具有可行性的农业投资项目,为投资者提供真实、有效和快捷的信息服务。农业投资项目要符合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要求,突出生态循环、科技创新和产业带动,重点引进对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防止引进技术含量较低、设施水平不高、环保政策限制的项目和出现“非农化”现象。


(四)强化招商引资。积极搭建招商信息的发布平台、农业项目的推介平台和农业园区的承接平台,通过会展招商、网上招商、驻点招商和代理招商等途径,积极引导央企、全国500强企业、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及外商等投资现代农业。积极搭建招商引资的对接交流平台,形成“引进一个、建好一个、带动一批”的联动效应,提高农业招商效率,努力形成财政资金与工商资本互为补充、内资外资齐头并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的投资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鼓励投资发展现代农业列入扩大有效投资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引导力度。不断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PPP模式。坚持把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利益作为基本前提,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企业投资创业、农民就业增收的共赢。


(二)优化投资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出台引导现代农业投资的财政、用地、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按照提前介入、加快报批、合力推进的要求,简化审批程序,强化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问题,为投资现代农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和项目,各地要采取“一事一议”,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


(三)保护投资权益。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职责行为,切实保护社会投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尊重社会投资者意愿,不得干涉社会投资者选择投资项目的自由。依法打击干扰社会正常投资活动的违法行为。完善投诉受理、协调、处理机制,对损害社会投资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和处理。


(四)加强督查宣传。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现代农业投资完成情况和投资绩效督查。各地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典型示范和投资环境宣传推介,调动投资现代农业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多元投资现代农业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工农互惠的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新格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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