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02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解读】《合肥市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3年5月12日,《合肥市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合政办秘〔2023〕27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印发实施。现将《政策措施》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经过多年投资建设,合肥市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同时也存在部分资产闲置、利用效率不高等现实情况。为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68号),制定了本《政策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国家及省文件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同时注重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工作目标,明确部门职责和推进路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政策初稿。市发改委于2023年1月份启动《政策措施》起草工作,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省文件基础上,充分借鉴了先发城市的有益做法,于2月初完成《政策措施》初稿。


(二)政策审议完善。《政策措施》2月份广泛征求了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国有平台公司、民营企业、证券机构及金融机构意见,共收集意见24条,采纳18条、部分采纳5条、未采纳1条。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3月上旬,市发改委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政策措施》。根据程序安排,《政策措施》通过了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


(四)《实施方案》印发。4月底,《政策措施》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于5月12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市级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市自然资源“一张图”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本地本行业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市级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动态优化完善。


(二)鼓励国有企业先行先试。市属国有企业每年选择5个以上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通过产权市场公开挂牌、引进战略投资者、整体注入上市公司、申报发行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县(市)区、开发区国有企业原则每个县区每年盘活存量项目不少于2个。


五、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括10条内容。


第1-2条,主要明确盘活存量资产的重点领域、路径和企业。一是明确重点领域分类推进。结合我市存量资产实际情况,聚焦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能源、生态环保、新型基础设施、仓储物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园区、低效土地等领域,提出灵活运用REITs、资产证券化、合作开发、兼并重组等盘活路径。二是坚持公平为先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一方面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另一方面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3-5条,主要明确工作方案及推进路径。一是摸清底数清单滚动推进。各地各部门全面梳理我市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市级盘活存量资产台账,依托市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机制调度推进。二是完善手续落实盘活条件。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以及竣工验收等程序,理顺资产产权关系,提升资产收益水平,支持中介机构等提前参与项目策划设计。三是加大财税支持和政策引导。明确税收、融资补助、制造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同时在市级层面研究设立专项资金,对盘活存量资产项目给予支持。


第6-8条,主要突出政府及国有企业引导作用。一是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导作用。将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市属国有企业每年选择5个以上重点项目进行盘活,各县(市)区、开发区国有企业每年选择2个以上项目进行盘活。二是增强统筹盘活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开展专项行动,重点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不清、证照缺失及手续不全等问题。区分不同资产状况,分类采用出租、调剂、政府收储、市场化处置等方式进行盘活。对于行政事业单位难以自行盘活的由财政部门统筹。三是推进市县平台公司整合提升能级。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打造一个总资产50亿元级以上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向平台公司划转资产所有权或者注入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多措并举增加平台资产规模和现金流。发挥市属优质企业担保增信作用,各县(市)区、开发区平台公司公开市场信用级别要达到AA级。


第9-10条,明确政策引导及示范推广。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回收资金管理,确保回收资金主要用于重点领域新项目建设,形成新的有效投资。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使用回收资金投资的新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新项目配套融资支持。二是加大宣传培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就存量资产与新建资产联动推进、回收资金使用、风险管控等方面,加大典型经验总结宣传力度,提高各方参与的意愿和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及省典型案例。


六、创新举措


一是体现合肥特色。《政策措施》对国家及省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贯彻落实,特别对省方案中明确的建立盘活台账、完善协调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国有企业示范等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同时注重突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将国家及省文件措施明确为10条重点举措,明确发行公募REITs(含扩募)属于奖补支持范围。


二是坚持公平为先。《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对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既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又明确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是充分利用市自然资源“一张图”成果,全面系统梳理全市存量资产情况,确保底数清晰。


二是依托市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机制,市发改委将会同财政、自规、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资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负责日常推进,重大事项及共性问题报市政府解决。


八、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全面系统梳理本地本行业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市级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市发改委将会同市直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和分类推进,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政策咨询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


联系人:裴阳阳


联系方式:63538407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