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查询当期未申报信息?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未申报查询】模块,或通过页面右上角“关键词”栏输入“未申报查询”选择后即可跳转到相应界面进行操作。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