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07-06-01
发文字号:
国资发规划〔2007〕90号
发文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藏

关于公布12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我委在确认并公布6批共141家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又对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等12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进行了确认。另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增加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主业范围。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附件: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等12家中央企业主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六月一日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等12家中央企业主业

关于公布12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1

另,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为第一批公布主业的企业,此次增列"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为其主业。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