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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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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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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计划方案》政策解读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计划方案》(皖政〔2021〕9号,以下简称《计划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印发《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省商务厅牵头起草了《计划方案》,并多次书面征求了省有关单位、有关市政府及相关企业的意见建议,经合规性、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后,提请省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并按程序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二、起草原则


主要把握了四个原则:一是突出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方案中充分贯彻体现。二是突出体现目标导向。逐一对照《总体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梳理形成112项工作任务。三至五年内分阶段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力争形成一批被国家认可的创新事项和实践案例。三是突出安徽特色做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突出安徽首创做法,开展差异化探索。健全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打造“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依托安徽创新馆建设科技大市场;推进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等。四是突出对标先进经验。主动对标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借鉴沪苏浙自贸试验区先进做法,比如,持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快发展新型贸易、推进长三角地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等。


三、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计划方案》明确了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提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等要求,发挥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要节点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改革开放新高地。经过3—5年改革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累实践经验,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推进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创新活跃强劲、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计划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和措施,提出实施“9+3+N”专项推进行动计划,“9”即9个专项推进行动计划,“3”即合肥、芜湖、蚌埠3个片区建设实施方案,“N”即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增加的专项推进行动计划。


(一)全面启动9个专项推进行动计划。


1.营商环境专项。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重点推进实施“四送一服”工程,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率先构建“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推行“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等8项工作任务。


2.深化投资领域改革专项。围绕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强化投资促进和保护、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重点推进简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程序,推广市场化招商模式,探索建立国际园区合作新机制等11项工作任务。


3.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专项。围绕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培育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国际贸易服务能力,重点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海关监管模式,支持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实施,支持设立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22项工作任务。


4.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专项。围绕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重点推进研究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试点,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促进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等18项工作任务。


5.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围绕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重点推进健全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打造“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支持建设安徽科技大市场等23项工作任务。


6.产业优化升级专项。围绕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培育布局未来产业,重点推进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超前布局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5G与实体经济、制造业的系列化融合应用等13项工作任务。


7.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专项。围绕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重点推进打造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和合肥江淮联运中心,支持办好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高端展会平台,拓展提升中欧班列(合肥)功能和覆盖范围等13项工作任务。


8.法治保障专项。围绕强化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重点推进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体系完备的法治环境等1项(3个子项)工作任务。


9.片区联动和复制推广专项。围绕推动省内外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重点推进与长三角地区、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地区其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探索建立联动创新区等3项工作任务。


(二)扎实推进3个片区建设实施方案。


1.合肥片区建设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强化国际国内联动等8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


2.芜湖片区建设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航运物流水平、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8个方面33项重点工作。


3.蚌埠片区建设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打造绿色产业集聚地、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打造协同发展示范地等8个方面32项重点工作。


(三)适时调整增加N个专项推进行动计划。


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适时调整增加专项推进行动计划,组织专项研究,争取专项突破。


五、主要亮点及特色


《计划方案》主要突出了4个方面特色和亮点:一是突出制度创新,探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新机制。《计划方案》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探索,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大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投资贸易环境,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发展新经验,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二是突出科创和产业优势,探索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计划方案》将探索“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加快构建一体化科技的大市场,让科技之花结出更多的产业之果。积极探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科技交易合作机制,着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三是突出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效应,探索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计划方案》将全面对接沪苏浙自贸试验区,推动长三角地区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加强与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其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探索在长江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资金、产业、人才培养等多形式合作,实现多元化生态补偿共促发展新机制。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四是突出差异化探索,探索优化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计划方案》将立足三个片区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明确功能定位,鼓励大胆试、大胆闯,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推动形成各具特色、片区联动、协同高效、竞相发展的新模式。合肥片区重点发展高端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型显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电商等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引领区。芜湖片区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家电、航空、机器人、航运服务、跨境电商等产业,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区、江海联运国际物流枢纽区。蚌埠片区重点发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打造世界级硅基和生物基制造业中心、皖北地区科技创新和开放发展引领区。


六、相关保障机制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复制推广和注重宣传引导4项内容。其中,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贸试验区建设全过程。成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在强化责任落实方面。对照9个专项推进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加强改革创新事项的分类推进和系统集成,设计好指标体系、规划好路线图,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在抓好复制推广方面。抓好国家层面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事项在自贸试验区落地,学习借鉴沪苏浙和中部地区自贸试验区经验,全面提升自贸试验区开放水平。注重改革经验系统集成,及时评估总结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创新成果、实践案例,力争探索出一批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在注重宣传引导方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创新政策措施解读,讲好创新开放发展故事,让市场主体有获得感,让广大群众有参与感。大力弘扬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中“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工作精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创新容错尽职免责机制,形成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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