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2-10-26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52号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收藏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自2026年2月1日起,全文废止。参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37号)
小竹提示
自2026年2月1日起,全文废止。参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37号)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已经2022年7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pdf《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pdf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