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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1-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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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2018年11月27日,为细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我局着手研究启动《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起草工作。11月29日,召开起草小组会议,明确起草思路,分解起草任务。11月30日,形成《实施意见(初稿)》。经过反复修改,12月3日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发文征求各市金融办意见。12月5日,按照各市金融办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印发。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不留死角。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涉及我局的任务分工,基本做到条条有回应,做好文件精神的细化实化。


二是结合职能全面覆盖。按照我局职能,围绕发挥金融支撑民营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丰富完善《实施意见》内容,力求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


三是注重衔接落细落小。起草过程中,按照实施意见体例的要求,既加强与以往政策文件衔接,对已开展工作的延续,也注重政策目标进一步量化、政策措施进一步具体。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6个方面16条。


第一部分,扩大民营企业信贷规模。主要包括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打造“税融通”业务升级版,扩大新型政银担业务覆盖面,做大续贷过桥资金规模。


第二部分,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主要包括推动民营企业上市(挂牌),扩大民营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发展。


第三部分,提升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平台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丰富挂牌板块体系,完善路演对接机制,增强综合融资服务功能。


第四部分,支持民营企业纾困。主要包括加强民营企业融资帮扶,组建民营企业纾困救助基金。


第五部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主要包括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第六部分,创优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主要包括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强化政策落实。


最后,《实施意见》就文件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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