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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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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纳税人:2023个税年度汇算政策发布!看看你是否需要办理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02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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