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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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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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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78.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否有延期?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5%抵减、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其政策已到期,尚未有延续性文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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