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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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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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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自产自销谷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第三十五条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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