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文字号:
厦财税〔2023〕7号
发文机关: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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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的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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