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宁吉喆
2018年11月7日
附件:
1.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新旧对照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新旧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