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2023年10月12日省局第22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wps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