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指南>的通知》(2022年第1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据此,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时无档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