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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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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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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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