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18
发文字号:
宁发改规发〔2023〕1号
发文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收藏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小竹前瞻:该文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了新的《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和集聚区管理。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14号),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和集聚区管理,我委制修订了《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已经委2023年第2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2.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