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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2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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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鄂州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

小竹前瞻:鄂州市决定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由2023年2月28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广大城乡居民:


由于受2022年底疫情等因素影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按期享受医保待遇,经研究,决定将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由2023年2月28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待遇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 2023年6月30日之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自缴费之日第91天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以免影响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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