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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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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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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小竹前瞻:浙江省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并在本文附件中做了浙江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2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安排表浙江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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