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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1997-12-2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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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北京、上海、河北、广东、吉林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关于申请将中信秦皇岛公司等全资公司纳入中信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报告》(资财管字[1997]第062号)。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中信秦皇岛公司第8家全资子公司(名单附后)在1997年度纳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汇总纳税范围。


附件: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1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

199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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