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5-22
发文字号:
粤财汕公告〔2023〕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汕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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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获得2022-2026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有关规定,经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汕头市获得2022-2026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家)予以公布。


附件:2022-2026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汕头市)2022-2026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汕头市)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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