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1-24
发文字号:
国认实联〔2018〕8号
发文机关:
国家认监委、国家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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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烟草行业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资质认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为加强烟草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烟草行业检验检测工作的特殊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对烟草行业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各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统称“烟草质检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国家认监委和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证后监督。


二、成立国家资质认定烟草评审组(以下简称“烟草评审组”)。烟草评审组设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司,“国家资质认定烟草评审组”工作印章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 责刻制和颁发,报国家认监委备案。


三、烟草评审组职责:


(一)协助国家认监委开展烟草质检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组织材料审核、现场评审;


(二)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推荐烟草行业专家申请资质认定评审员,并协助开展烟草行业资质认定评审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根据烟草行业管理需要,按照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烟草质检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


(四)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规定,对烟草质检机构的检验检测业务进行日常监督。


四、烟草评审组日常工作经费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筹措解决。


国家认监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8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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