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局: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资格管理,现将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执法资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9月8日印发的《烟草专卖执法资格管理办法》(国烟法〔2015〕240号)同时废止。
附件: 《烟草专卖执法资格管理办法》《烟草专卖执法资格管理办法》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0年3月5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