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6-01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5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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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3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23年6月1日


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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