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2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计算印花税时应对什么计税贴花?

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Loading...